我原先在道庄和第一个老婆有个村里的房子(平房),结婚后有了两个孩子,后来因为感情不和离婚了,孩子归了她,房子我分了两间平房,成了宅基地,过了一年道庄改造,我换了一套楼房,这时我认识了第二任老婆并结了婚,结婚时她带过来三个女儿,最小的9岁,最大的15岁,现在她们都出嫁远走了,老婆也都去世了,现在我想把这套房子卖了,还需要办公证吗?他们有权继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