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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三年多未见面,从法律意义上说,可以算离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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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72615什么是编号?

分居三年多未见面,从法律意义上说,可以算离婚了吗?

双方已无感情,不要财产,当时是逃出来的,已分居三年多未见过面,对方是外省人,不敢回去,怕他纠缠,未办理离婚手续,从法律意义上来说,这样可以算离婚了吗?或者可以再申请跟其他人结婚吗?

咨询者:fa181622安徽
[咨询时间:2011-02-24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孙湖律师
[地区:内蒙古-呼和浩特
手机:18047179667
积分:18263
]
回答时间:2011-02-24 12:58
孙湖
必须办理离婚手续。注意重婚
韩明律师
[地区:天津-河西区
手机:18920580866
积分:8627
]
回答时间:2011-02-24 13:17
韩明
不算离婚。根据你说的情况,可以向对方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下达诉讼文书。
董杜骄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651278613
积分:62335
]
回答时间:2011-02-24 13:56
董杜骄
需要离婚登记的
孔维迎律师
[地区:安徽-合肥市
手机:18956079663
积分:223
]
回答时间:2011-02-24 22:01
孔维迎
没有离婚,如果你和别人结婚了,就是重婚罪!合肥律师愿意为您提供帮助,欢迎您的来电咨询,我会给你做详细解答的,电话18956079663,qq466094123,孔维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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