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广东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 > 

离婚索赔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72376什么是编号?

离婚索赔

小孩一岁多了,父母双方都想离婚,父亲很想争到抚养权,在这种条件下,女方是否可以向男方提出索赔?如果可以有索赔,那是多少呢?

咨询者:fa181284广东
[咨询时间:2011-02-23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高连英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510969894
积分:193
]
回答时间:2011-02-23 22:27
高连英
离婚时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归母亲抚养,但女方同意的除外。
袁吉松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266632166
积分:2160
]
回答时间:2011-02-24 09:03
袁吉松
父母都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双方之间不存在谁向谁索赔的问题。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方有下列情形:一是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二是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那小孩可随父方生活。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