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上海法律咨询 > 其他 > 

法侓咨询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7230什么是编号?

法侓咨询

我在参加广交会时,朋友给了我一个无纺布购物袋(价值1元,朋友手上当时有两个),后来在出口处被一参展商拦住,说我手上的这个购物袋是她公司的样品,我当场就还给她了,但她说不见了三十个(她说她展位当时没人,把购物袋放在桌子上,搬完架子回来后发现桌上的购物袋全不见了)随后她拦着我报警,要我找回丢失的三十个袋子,还说要打官司要我赔偿损失,说是别人下单打样的样品,这批单有几百万的量,没有样品就没法做大货。

我该怎么办?法院会让我赔偿损失吗?

咨询者:amr上海
[咨询时间:2009-05-16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09-05-16 18:10
魏国鹏
对方没有证据证明你拿了所有的购物袋,你无义务赔偿其损失。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倪振杨律师
[地区:浙江-金华市
手机:13566782836
积分:47458
]
回答时间:2009-05-18 11:21
倪振杨
这种情况,你无须承担赔偿责任!
贾晓慧律师
[地区:上海-静安区
手机:18621517786
积分:735
]
回答时间:2009-05-16 17:35
贾晓慧
如果确实不知事情真相的,而且已经退还,不应承担责任。
律师
[地区:
手机:
积分:0
]
回答时间:2009-05-16 17:35
因为展会内有很多参展商都会免费给购物袋,所以当时我并不知道这个购物袋的来历。而且给我袋子的朋友是在参展时临时认识的,并没有联系方式。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