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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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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72297什么是编号?

房产归属

您好,我想咨询一个问题:

父亲去世后,1991年因母亲无经济支付能力,我付款为母亲购买房屋一套,当时签订的房屋出售合同首页购买方由我签字,末页购买方在母亲强烈要求下只盖了母亲的人名章,且在付款发票上打印母亲姓名。

但合同书备注有“由女儿为母亲购房居住”。但合同书备注有“由女儿为母亲购房居住”现母亲过世,请问这套房屋的所有权属于我还是母亲呢?其他兄弟姐妹可否分割?谢谢!

补充说明:
该房屋没有产权证,只有合同书和付款发票。
咨询者:fa181146河北
[咨询时间:2011-02-23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董杜骄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651278613
积分:62335
]
回答时间:2011-02-23 20:21
董杜骄
需要兄弟姐妹配合你办理继承权公证,然后办理房产过户。
贾金勇律师
[地区:北京-宣武区
手机:18910398833
积分:51451
]
回答时间:2011-02-23 20:22
贾金勇
根据不动产物权以登记原则为准,房屋的所有权属于母亲;
建议陈述的事实,可以起诉确权,然后过户到自己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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