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老婆(湖南)嫁给我(台湾),具足程序,现在已拿到台湾居留证,户籍仍在湖南。
现请产假时公司要求出示准生证,但是台湾没有准生证。
我们曾经回湖南申请办准生证,但是计生办要求在我的户籍地办或是盖什么章,台湾没有准生证更没有计生办。
面对公司要求,我们是否能拿到该有的产假薪资?申请劳动仲裁对我们是否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