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出有因,情有可原。但毕竟是停滞在无证阶段,不能顶撞好好说说
我去年开业的火锅店,面积600平,装修时主动报了消防审验,消防队的两个参谋到现场进行了审验,并按其要求提交了审验资料,得到初审合格的结论(消防队网上有记录),之后我按他们的要求将装修材料送检,也得到检验合格的结论。
之后由于本人对办证流程不熟悉,认为他们审验合格了就等待他们通知领取许可证,但至今开业快一年了,消防队无人联系我,所以一直没取得消防许可证。
年前主管消防大队来店上检查,说我无证经营,昨天通知我要罚款50000元,合法吗?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