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本人现接到一份通知内容如下:请问这份通知是否合法有效,盼详细说明,谢谢!
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先生:
你自2008年元月到本公司工作以来,拒不同公司签定劳动合同,且于2008年7月17日擅自离厂不归,经公司8月28日邮件催促,依然拒不上班,持续旷工已逾52天之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决定解除你的劳动用工关系。
特此通知!
公司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