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二十年前从亲戚家买了本村的房子,当时的支付了80%的房款4000元整,亲戚全家搬到城村里要统一办理房产证,亲戚要把房子收回去,称当初的四千块是借款,房子还是他的,我们在院子里盖的偏房得拆掉。
请问我家能不能有留下房子的可能,当时能证明我家给钱的证人已经去世了,没有证人,也没有证据了。
但是我们全家的户口都在那个房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