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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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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71750什么是编号?

交通事故咨询

我被撞,当时交警判定,事故责任书上是对方全责,当时就是感觉腿上不舒服,医院检查了一下,没有住院,在家休养半个月,感觉也没什么大事了,因为当时是骑电动车被撞,到现在还不敢骑电动车,而且有一次过马路看到车灯很亮的汽车,就吓的不敢动了(以前没有这种情况),这算不算后遗症?鉴于以上情况,我应该都索赔那些费用。

咨询者:fa180389北京
[咨询时间:2011-02-22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11-02-22 21:39
牛国荣
有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应该赔偿造成的实际损失
王华伟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101156836
积分:1741
]
回答时间:2011-02-23 10:37
王华伟
赔偿实际损失。您好,如遇纠纷,欢迎来电咨询。 王律师13717589801
郭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269016316
积分:34384
]
回答时间:2011-02-24 17:21
郭军
你好!

需要医院证明,如果证明确实是后遗症可以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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