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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到手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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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71351什么是编号?

未到手的房子

本人于2009年7月在西宁市托人买了一套200平米的住宅房,钱当时就交齐了,今年房子刚交工,但由于该房是一套单位内部盖得,我是托其内部员工买的这套房,但现在该员工因房价涨价反悔,想收回房子,除返还我当时买房的钱和违约金外,没有任何补偿,但房价两年之间的差额悬殊,我认为我是有损失的,所以我坚持想拥有该房,我该怎么办,请好心人帮帮忙?

补充说明:
可我认为该员工存在欺骗行为,因为2009年交钱买房时该员工拿不出钱,所以卖给了我,可现在说违约就违约。
咨询者:saiwaife...山东
[咨询时间:2011-02-22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孙湖律师
[地区:内蒙古-呼和浩特
手机:18047179667
积分:18263
]
回答时间:2011-02-22 10:23
孙湖
我认为该行为不合法。收下违约金即可。
于柱律师
[地区:山东-济南市
手机:13011735168
积分:10002
]
回答时间:2011-02-22 10:30
于柱
如果确实是内部购买的,那你购买本身就有违法之处,很难保护
单薇律师
[地区:天津-和平区
手机:15002265971
积分:16718
]
回答时间:2011-02-22 10:55
单薇
你可以起诉对方,要求协助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丁良振律师
[地区:山东-济宁市
手机:13054963377
积分:18953
]
回答时间:2011-02-22 13:36
丁良振
该房具有福利性质,一般不对外出售,所以你想得到该房屋的可能性不大,但可根据现在房屋的评估价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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