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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酒后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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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71039什么是编号?

朋友酒后打人

某日,我与朋友外出喝酒,喝的很开心,朋友提议换个地方继续喝酒,我由于家里有事就提前走了,他们又找了一家烧烤店喝酒。

第二天我才知道,他们在烧烤店由于与他们发生纠纷,后来动手又打了人,一个头部缝合3针,另一个手肘部位被刺伤,缝合7针。

事后派出所民警让我们每人先承担5000元的医疗费,我也必须交,而且如果想要私了就要一次性除医疗费外的2万5千元的赔偿费。

请问,我应该拿这个钱吗?如果不出钱的话,会判我什么呢?

咨询者:fa179364辽宁
[咨询时间:2011-02-21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董杜骄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651278613
积分:62335
]
回答时间:2011-02-21 17:58
董杜骄
你没有参与到纠纷中,交什么钱呢?
李丹律师
[地区:辽宁-大连市
手机:13940998322
积分:1490
]
回答时间:2011-02-22 17:29
李丹
没打就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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