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离婚后由单位分得一套房子,55平米。我母亲离婚后由单位分得一套房子,55平米2003年10月由于疾病母亲去世,料理后事后到2004年3月以继承的方式将房产过到我的名下。
同年11月我结婚了,婚后夫家有套57㎡房现在我和我老公名下,目前为了改善居住空间,想将我继承的这套房卖出并再购买目前居住房对面的一套以使居住面积扩大,这中间由于卖房遇到问题,而要买的那套房又因为卖主催促而现行购买了,所以现在我的情况是有3套房了,我想咨询的是,我现在再要卖出我继承的那套房(急于支付买房余款)需要缴纳哪些费用,如果方便能否详细的给予指导计算方法,非常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