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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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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70820什么是编号?

口头约定

去年10月接了一个210元每平米砌墙体砖的小活,把活按每平米140-150元的价钱分包给一个好朋友的大哥,因为是好朋友的大哥当时没有签订合同或协议,只是口头约定,当初说的是包给他所以工人都是他找的由他来发放工资。

现在活早已完成,按照约定钱也付了,可朋友的大哥却还来要钱称工人工资高大工每天200元小工每天100多,按照这个工资标准我还要再付钱他自己不能做赔本的买卖,我起初想朋友的大哥也算我的大哥,有钱大家赚吗,不能让人家为难,按照我已给他的钱算,每平米合190元了他还说不够,按照我接活的价钱还有除去介绍人的好处费我还应该给他5000多,我抹不开面子没撕破脸跟他说没有了。

春节过后他又来了,说工人不同意把他告了,他在派出所和劳动局和工人签订了一份协议正月20还钱,还多加了4000多,全都要我来付,我现在吃不下睡不好,按照当初说好的我早就不欠他钱了,还多给了他将近2万。

我就不明白了他包的活给工人开多少工资那是他的事,我只要按照价和他们干的平面数给钱就好,他现在却反悔不承认约定无休止的要钱,到现在好朋友夹在中间不管此事了(当初我跟朋友提过我把活包给他大哥的价钱),没有字面上的合同只有约定,我想朋友也不太可能出来为我作证,我该怎么办啊。

咨询者:fa179054北京
[咨询时间:2011-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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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1
李国蓓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93166672
积分:4784
]
回答时间:2011-02-21 11:53
李国蓓
没有书面的合同,让对方起诉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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