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批货物被物流公司灭失,为了证明该被灭失货物的价值,该货物的收货人为我出具了一份有其公司公章和其本人签名的附带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的书面证明,由于该收货人路途比较遥远不方便出庭作证,那么这份证明在法庭上有证明力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