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了一栋房子,起初的谈的是房租每年6万,承包6年,一次性支付6年的房租,总计36万,当时没有谈到押金的问题,现在房东想反悔,但又怕违约支付我违约金,现在就故意刁难我,要我交6万的房屋押金,请问这样的要求合理吗?关于租赁房屋收取押金有没有一个标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