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江西省上饶市玉山县三清乡(三清山是世界自然遗产地,5a级景区)岭头山村的村民,家中五口人,没有房子,挤在叔叔家,如今叔叔要翻建,我们无家可归。
在2011年与村委会签了份关于征收我家水田作为开马路,我的条件是:不收取征收费用,就是让村委会给我家准备地基建房子(费用村里出)。
各个在场的代表都签了字,按了手印。各个在场的代表都签了字,按了手印到今天,我家的田早就被整整成马路,但是到现在,地基还没给我们弄好。
就在去年9月份,乡镇府和村委会让我们在被用水田剩余的空地上建房,好不容易东拼西筹逾期5个月才将地基挖好,今天要开工建房,乡政府的来阻挠说我们违法建房,田地不能作为地基(当初乡镇府是知道的)。
到现在也没给我们解决好,乡政府又说在7月15号再给我答复。
我就想问,在这期间,能做些什么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在没给我们家解决宅基地之前,我家有权不让其使用我家田地吗?我家能让其给出不让建房的证明吗(不能他们说什么就是什么,总要讲证据)?现在正值乡镇府换届之际,我和家决定要一级一级地去维权,你有好的策略和建议吗?请帮帮我们这无权无势无钱的老百姓。
感激不尽!!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