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我和朋友合伙办了个厂,因为一些原因分开了。
分厂的时候说好谁要谁买去,开始的时候他不要我要了,可是后来他又要去了。
他和我签了合同,允许我带薪工作,不允许我重新办厂,请问这样合法吗?现在我重新以别人的名义办厂了,他说要告我,我应该怎么办?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