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按照领导的授意实施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应该由公司承担法律责任,你没有牟利行为和违法行为,不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董事长和经理的行为属于侵占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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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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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民营公司的出纳,这个公司有三股东,其中一股东不参加公司管理而按每年固定分红。
另二股东分别任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另二股东分别任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我在外面收了100多万元各种款项,他们要求不入公司帐而直接分给了董事长和总经理。
另还在税务局开了几百万元发票入账并取款给了董事长和总经理。
问:我和会计是否有责任?董事长和总经理是否有侵占公司财产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