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面协商吧。离婚案件你本人要出庭的。你们的协议是怎麽签的。
金湘律师:
您好!
我由于长期受到被告威胁,故不能当面和被告到民事局办理离婚。于2008年3月在重庆聘请一陈律师帮我处理离婚案件,由于被告凶狠无理威胁律师,一审没有通过,故该律师叫他们所里的另外一曹律师接着代理此案。
从2008年8月等到2009年4月,等了半年多时间,曹律师说当事人开庭时必须到庭,但如果我能到庭和被告见面的话,也就不会请律师了。律师通知4月28日开庭,但当天律师在外地没有到庭,被告到了,我由于不能和被告见面(被告曾扬言要泼硫酸),故没有到庭。
我想请问这种情况下,我能否向曹律师提出要回代理费用?
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