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舅舅工作时脚背受伤。已经7个月,工厂治疗的,医院已说痊愈了。可我舅受伤的脚走路时依然剧痛和用不上力。而工厂方面只说再治疗,但生活上面却不管。在受伤后发了6个月工资后就不在发放工资。我们要求工厂支付用于生活的工资或去鉴定时。工厂就拒绝了,要我们自己去上诉。
我不知道工厂的做法是否合理。我们有权让工厂支付工资和做工伤鉴定吗?
谢谢!刘洪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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