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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期外,仍需续病假的工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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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69353什么是编号?

医疗期外,仍需续病假的工资问题

1、已过病假的医疗期,但仍未恢复好,以致不能上班。

按规定,单位可以提前一个月发通知并补偿一个月工资来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

但是,如果单位仍想保留与员工的劳动关系,请问,可以在医疗期外的时间内,停发工资吗,社保还是购买。

2、如果医疗期后,员工仍能拿到医生开具的病休条,这种情况是不是表示医疗期属于延长了?而这种情况,公司无法解除劳动关系?

咨询者:fa176980湖南
[咨询时间:2011-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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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蔡灿然律师
[地区:湖南-益阳市
手机:13873709530
积分:1223
]
回答时间:2011-02-18 22:53
蔡灿然
规定的医疗期并不是病休条,可以协商解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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