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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规范道路商品轿车与摩托车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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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68962什么是编号?

非规范道路商品轿车与摩托车事故

您好!!!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在2011年1月24日早上9点半左右,我从公司仓库驾驶一辆商品轿车到公司展厅(仓库到展厅有2公里路程),途经一条羊肠小道被一辆烧汽油的摩托车相撞,交警来后判我方全责,后进行私聊,结果赔付对方700元人民币,事后2天对方又跑到我司要求赔偿,当时我已经回家过春节,今天也就是2011年2月17号接到派出所通知去所里调解,现在对方称左脚踝关节初骨折要求赔付18000,我就想询问如果打官司胜算大不?

咨询者:fa176353上海
[咨询时间:2011-02-17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殷国丰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11365654
积分:98717
]
回答时间:2011-02-17 12:10
殷国丰
胜算大


北京殷国丰律师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QQ:386179688
欢迎来电来函!
任济舟律师
[地区:上海-徐汇区
手机:15316556340
积分:4542
]
回答时间:2011-02-17 17:00
任济舟
1、如果对方的要求超过法定标准,超过部分不需要赔偿。
2、如果对方违反交通法规,对方应承担一部分责任。
本律师办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经验丰富,如有需要可与本律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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