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家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使用证上是我父亲的名字,我父亲在20多年前就已经去世,但是房子是我哥哥盖得,但没有房产证,现在宅基地拆迁,补偿政策是按每证补偿房产3套和拆房子补助6万元,我们所有的子女都已不是村里的集体成员,我哥曾经是,但后来也脱离。
请问这个补偿该谁取得,我们所有的子女是不是都有份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