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以让你儿子提出离婚。关于你媳妇婚外怀孕的证据如果有,建议保留。
尊敬的律师:我很无奈的向你们提些问题:我儿子今年35岁2008年结婚生有一女孩。
婚前他有一间产权房有我的名字同在其中,08年5月我的动迁房我赠与儿子结婚用房。
在女方的强势下婚后我儿子一步一步顺着儿媳妇的意图在操作,在往她们设下的圈套里钻。
首先女方让我儿子不跟我来往说我是再婚不管自己的儿子为理由。
然后就叫儿子把我与儿子的同产权证名字去掉女方出钱去了公正。
再后来女方的一家人的户口就接着迁入进来了说为了全家好今后要拿动迁房!我儿这时已不太和我往来只是在没找到工作的时候问我要生活费。
08年我的动迁房下来后儿子就让她老婆的名字加入了产证了。
但生活不尽如人意女方肆无忌惮的提出种种理由来要挟儿子交更多的生活费我儿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来求助我我一气之下把女方赶出了我给儿子的动迁房的住处。
在儿子出差期间儿媳妇婚外怀孕儿子为了顾全家庭忍了此事她老婆还说做人流不要告诉她自己的妈妈,可想而知她的心虚。
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请帮帮我出出主意!!!太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