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南坪区的市民,于2009年3月18日购买了学府大道69号美梦城真5栋16号房户主名字为:本人,由于家庭出现矛盾,4月20日我们要求天景置业(美梦城真的开放商)更改房屋所有人的姓名为本人父母,开发商给我的答复是,可以更改姓名但是契税不退要重新缴纳契税,我们也去南岸区房管所咨询过得到答复,契税是可以退的国税谁敢吃,为此我找到天景置业进行协商,他们以强势的态度给我两个解决方案,一更改户主名字必须重新缴纳契税,二就是退房2万块的定金就不退还给我。在此强势的解决方案下我只有屈服于方案一,还要我们签署更改房屋姓名自愿承担契税的声明,考虑到父母身体不好不能为此事操心于奔波,我们只好作罢,现在我的问题是一套房屋两笔契税,合理吗,要是契税转到南岸区房管所可以退吗?(我不是买卖房屋,只是转合同上的名字)。此房于2009年3月15日开盘,我是更改户主名字为本人父母不存在买卖交易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