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工作以项目进行分工,员工没有完成项目或是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就给员工实行降薪,降薪幅度达到50%,这种做法是否合法。
目前补降薪的员工都主动离职了,如果员工不主动离职,那降薪后再开除员工,是按降薪后的薪资来赔偿吗?还是按合同规定的薪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