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福建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 > 

婚姻问题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68004什么是编号?

婚姻问题

由于夫妻感情不合,妻子与他人有一私生女,现长年分居,是否可以自动离婚呢?丈夫是否还有权利要求妻子赔偿其精神损失呢?

补充说明:
该对夫妻结婚至今14年,男方从未负担过家庭的生活费用,现在是男方不同意协议离婚,要起诉离婚,各自存款不清,就只有农村一套小房,那请问这套小房女方还可以分到吗?如果男方要求女方赔偿的精神损失会超过她所分得的财产吗?
咨询者:fa170861福建
[咨询时间:2011-02-15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武云飞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91179637
积分:20451
]
回答时间:2011-02-15 11:10
武云飞
答:可以提出离婚,感情确属受到了重大伤害,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
贾金勇律师
[地区:北京-宣武区
手机:18910398833
积分:51451
]
回答时间:2011-02-15 11:11
贾金勇
我国尚未规定自动离婚的法律制度;
如果离婚需要协议离婚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或者向法院起诉离婚。
赵佳律师
[地区:北京-东城区
手机:13681154805
积分:1603
]
回答时间:2011-02-15 11:38
赵佳
可以以夫妻感情破裂起诉离婚,农村的房屋如果没有公证为夫或者妻一方的财产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男方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