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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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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67798什么是编号?

即时辞职

我是2010年8月1日进入公司,合同期2年,试用期2个月,但是直到现在公司依然没有通知我转正。

-----1.能否以公司未依照合同规定时间办理转正为由,提出即时离职? 2.公司能否以试用期不合格为由要求解除合同?

合同上规定是每月8日发工资,但是今天是2月14日了,1月份的工资单位还没有发。

-----1.能否以未按时发工资为由提出,即时离职? 2.如果现在还不想离,能否等到5月份以这个理由提出即时离职?(这个理由的最长有效期有多久?)。

咨询者:fa174788广东
[咨询时间:2011-02-14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程建锋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751135696
积分:7833
]
回答时间:2011-02-14 21:52
程建锋
可以你单位违法行为(包括非法试用期、未依法发放工资等),要看公司违法行为持续性,如果单位后来把你工资发放,你再以此为理由,就很难得到赔偿。
张龙飞律师
[地区:广东-广州市
手机:13763395580
积分:32313
]
回答时间:2011-02-15 11:59
张龙飞
可以公司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提出辞职,并提起仲裁要求支付拖欠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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