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山东法律咨询 > 房产纠纷 > 

房屋买卖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67494什么是编号?

房屋买卖

2007年,我们以30000元从他人手里购买2间经营房,面积约30平米,无房产证,也未订立书面合同,只是口头协议,后来第一出让人想再买回去,我们不同意。

这房尽管没有产权证,可也是有关单位统一开发的,第一出让人也是买来的。

请问:我们和转让人之间的买卖关系是否受法律保护?如果对簿公堂的话,我们的胜算能有多大?拜托了。

咨询者:fa174353山东
[咨询时间:2011-02-14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陈胜法律师
[地区:江苏-徐州市
手机:13685112638
积分:55548
]
回答时间:2011-02-14 10:28
陈胜法
需要研究材料后才好说
于柱律师
[地区:山东-济南市
手机:13011735168
积分:10002
]
回答时间:2011-02-14 10:35
于柱
没有合法开发依据,法律不保护,单位私自开发的,也不保护。
董杜骄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651278613
积分:62335
]
回答时间:2011-02-14 11:02
董杜骄
这种连环买卖房产,如果房产是不能上市交易的,那么对于各方而言,都是风险。
丁良振律师
[地区:山东-济宁市
手机:13054963377
积分:18953
]
回答时间:2011-02-14 17:43
丁良振
你们的买卖合同是成立的,也受法律保护,但因该房屋无房产证,不发生物权上的变动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