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变更。
2、A可以申请公司清算。
3、偷拿公司章是违法行为,如造成损失,可要求赔偿。
江西朗秋律师事务所张绍兵律师:13879156295
QQ:893788238 e-mail:zsb890604@126.com
2、A可以申请公司清算。
3、偷拿公司章是违法行为,如造成损失,可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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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有四个股东,abcd,a为法人和懂事长,bcd为股东,a的股份份额为45%.现在,问题如下:
1:bcd要变更法人和懂事长,a不同意,可否变更?a要如何做?
2:bcd即不买a的股,又不卖自己的股,a要买他们的股,或卖自己的股,怎么做?
3:bcd其中一人在财务人员不知道的情况下,拿走了公司的财务专用章,法人私章,公司公章,后又不承认拿走了.有证据,但不全,可否起诉或是否有法律依据让其退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