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叔过年喝了一点酒,骑摩托车在上回家的城镇公路的路口让路口停的一辆摩托车的车主给带了一下,导致失去平衡摔倒在地,腿部严重骨折,停车的那位一点事也没有,台海要求赔偿。
当时天色有点晚,对面来了一辆货车,灯太刺眼所致。
补充:那位车主无牌无证,并且停在岔路的路口,但是交警把责任全部退在我叔的身上。
我想知道对方到底有没有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