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有对方一半,除非约定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
我与男友都是五十年代的人,各自有稳定的工作,我收入比他多些,现在他住我家。
双方约定在婚前做财产公证,主要说明各自婚前财产百年之后归各自儿子所有。
我儿已婚贷款买房,男友有两套房,一套两居给儿子居住,另一套一居他母亲百年后我们结婚住(我没有继承权)。
我想到他家居住后把自己的两居房出租,租费给儿子还贷,他说这钱应给他一半,我觉得这是我婚前财产,我有权自己支配,他说如果我不住他家这房就租不了,可我想我都是你媳妇了住你家还要交房租吗?请问律师:我们结婚后我的房租他应该拥有一半吗?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