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情况是这样的
从2009年2月进入公司到现在有两年的时间了 公司一直没有与我签订合同 有人说没有签订合同的状态超过了一年 就不能得到双倍工资的补偿 是这样的吗
劳动法上说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这话的意思就是超过一年 就不能得到二倍工资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