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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房产权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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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66459什么是编号?

遗产房产权属

大概的情况是:

原告:87岁老人(男)。被告:老儿媳妇。

原告有三个儿子,一直与老儿子一家生活。居住一套2居室偏单,其中一小间属于儿子房产。

老儿子一家还有一套属于自己的住房,住在同一楼层。

房本的名字,当时是写的儿子的名字。

但是在10年前,老儿子因病去世,原告因悲伤搬出去居住。老儿媳妇与孙子一分钱也不给原告赡养费。

原告的房子一直被老儿媳妇与孙子居住或出租。

至今,在大儿子与二儿子家轮流居住。

请问,原告的房产是否还应属于自己,大概能有多少份额?

咨询者:fa173007天津
[咨询时间:2011-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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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韩明律师
[地区:天津-河西区
手机:18920580866
积分:8627
]
回答时间:2011-02-12 21:39
韩明
原告的房子属于自己,但如果房本上产权人是其老儿子,则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儿子是代持而不是赠与;另外,老儿子家的财产的一半是其遗产,应该又老儿媳妇、孙子、老人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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