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属于诈骗行为,建议向公安机关报案。
桂律师您好!我是重庆江北区的,我有一朋友,她在网上边认识了一个男的,她们认识在一周後,在本月24号那天,那男的说了些理由要我朋友陪他去他家,说是他外婆过生,要她装扮自己的女朋友带回家充面子,晚上10点下班後,我朋友就和他一路去那男的家里,到了楼下的时候,那男的说还要去接人,就让女的在楼下等,走的时候顺便叫女的把手机借给他用用,他说他的手机坏了,当然是因为认识了那么几天了,想想也没什么,就把手机给男的用了,结果那男的一去不回,就这样二话没说失踪了,电话也拿去了。
我朋友的手机目前的市场价格是4700元。我朋友的手机目前的市场价格是4700元目前,我们知道的有他的车牌号码,手机号码,和他的名字。
因为这件事情的当事人也就只有他们两人,我想请问您,我们有这些证据能不能报警呢?这些证据够吗?还是这些完全不是证据。
谢谢您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