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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烦您帮我解答,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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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6636什么是编号?

麻烦您帮我解答,谢谢您

桂律师您好!我是重庆江北区的,我有一朋友,她在网上边认识了一个男的,她们认识在一周後,在本月24号那天,那男的说了些理由要我朋友陪他去他家,说是他外婆过生,要她装扮自己的女朋友带回家充面子,晚上10点下班後,我朋友就和他一路去那男的家里,到了楼下的时候,那男的说还要去接人,就让女的在楼下等,走的时候顺便叫女的把手机借给他用用,他说他的手机坏了,当然是因为认识了那么几天了,想想也没什么,就把手机给男的用了,结果那男的一去不回,就这样二话没说失踪了,电话也拿去了。

我朋友的手机目前的市场价格是4700元。我朋友的手机目前的市场价格是4700元目前,我们知道的有他的车牌号码,手机号码,和他的名字。

因为这件事情的当事人也就只有他们两人,我想请问您,我们有这些证据能不能报警呢?这些证据够吗?还是这些完全不是证据。

谢谢您了。

咨询者:171819北京
[咨询时间:2009-04-30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赵红燕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911279071
积分:27943
]
回答时间:2009-04-30 09:25
赵红燕
男方属于诈骗行为,建议向公安机关报案。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09-06-27 09:53
魏国鹏
男方属于诈骗行为,建议向公安机关报案。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桂广涛律师
[地区:重庆-巴南区
手机:13900000000
积分:1130
]
回答时间:2009-05-05 20:36
桂广涛
男方的行为的确构成诈骗,但法律是讲究证据的,而你说的那些根本就不是证明对方诈骗行为的证据。不过作为受害人,你本身及手机就是很重要的证据,建议你抓紧时间报警,通过公安机关查找更多的受害人及证据,毕竟搜集犯罪证据的责任在警察而非受害人自己,因此,不要有顾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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