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一套老宅子,在城乡结合地,共7间房,有三间老房子没房产证,整个村都是,四间房子是后来建设的,都有房产证,有一家想买,后来我才知道不是给我打电话的人买的,她可能是中介,但他们总说是亲戚,一开始就说明了,房产证状况,交定金1000元,因为我们上班,但是他们骗着我们的高龄父母到房产所签了一个买卖契约,之后交了2万元,让我的父母打了三万的收条并注明是定金,我妈说不对,还少一万呢,买房方的一个妇女说找人给我们办三间老房子房产证,又找来她一熟人一人,给我父母打了收到一万元的收条,绕来绕去的,之后我们发觉,追回了那一万,我们补办房产证买房人就到法院告我们,说我们原因过不了户,让我们给他们六万元,请问符合法律规定么?另外,合同明确规定买方4.16日前付清所有房款,但是当天实际就给了2万,我以他们违约在先取消合同。
我感觉买房人的代理人是个房托,懂得多,我能不能报警他们定金反诈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