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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嫂离婚问题,麻烦专家分析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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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65823什么是编号?

军嫂离婚问题,麻烦专家分析下,谢谢!

我姐姐是军嫂,但她对象及她婆婆对她都不好,动不动就生气,生气后她对象还老打她,而且姐姐打工挣得钱全部交给了她婆婆,自己出去买东西都得去想婆婆要钱,非常的委屈。

找部队领导后,领导教育他后,然后他就回家打姐姐, 然后我姐姐就回我家了,想离婚,具体手续怎么办?对了,他们有一个孩子,想要孩子怎么办?财产怎么分,姐姐期间一直打工,每年收入都交给了她婆婆,他在部队的工资不知道谁拿着呢。

咨询者:fa172306河北
[咨询时间:2011-02-11
悬赏分:
解答数:2]

最佳答案

董杜骄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651278613
积分:62335
]
回答时间:2011-02-11 13:35
董杜骄
对方是文职的,到被告所在地诉讼离婚;对方是现役的,在原告住所地诉讼离婚。夫妻共同财产没有约定的,等分;孩子的抚养权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确定归属。
敬业诚信,心中无恶即无苦。

回答

1
王献锋律师
[地区:北京-丰台区
手机:
积分:5463
]
回答时间:2011-02-11 17:23
王献锋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如果你的姐姐有证据证明上述事实(家庭暴力)可以提出离婚,离婚时孩子抚养以有利于子女成长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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