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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理赔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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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65814什么是编号?

交通事故理赔程序

我母于2010年2月1日发生车祸,致左腿胫骨粉粹性骨折,治疗至今。

经医疗部门鉴定为十级伤残,用去共花费医疗费八万左右。

交警部门认定对方负全责,请问怎么理赔?

咨询者:fa172291浙江
[咨询时间:2011-02-11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董杜骄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651278613
积分:62335
]
回答时间:2011-02-11 13:17
董杜骄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丁国利律师
[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手机:15900893656
积分:2024
]
回答时间:2011-02-11 13:27
丁国利
协商不成诉讼解决,可以并把涉案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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