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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正常行驶下撞到横穿马路的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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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65718什么是编号?

本人正常行驶下撞到横穿马路的小孩

本人以50码速度在由北向南右侧行驶。本人以50码速度在由北向南右侧行驶路西停着一辆公交车。

我行之公交车车头处,突然有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孩从公交车车位处横穿马路。

撞到了。撞到了救护车十分种到的。撞到了救护车十分种到的在县医院检查说需要转院,我家人没有耽误就跟着转到市医院。

抢救无效死亡。抢救无效死亡事故现场有刹车线。抢救无效死亡事故现场有刹车线交警队很快就有人到了。

鉴定完毕后本人积极配合到交警队。

咨询者:fa172154河北
[咨询时间:2011-02-11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唐康律师
[地区:吉林-长春市
手机:15543140357
积分:7288
]
回答时间:2011-02-11 09:54
唐康
由交警依法出具交通肇事责任认定书确认各方责任。
武云飞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91179637
积分:20451
]
回答时间:2011-02-11 10:00
武云飞
答: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为准。
孙秀伟律师
[地区:河北-廊坊市
手机:13463646621
积分:1079
]
回答时间:2011-02-11 11:03
孙秀伟
首先看责任认定书,看你的责任认定。其次,民事赔偿由您车强制保险承担。最后就是您是否有过错,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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