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以上,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是否逮捕检察院决定。公诉案件要经过侦查、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初二晚上一人闯入我家无故打狗,我母亲出去阻止,也被其打伤,我们急忙打电话报警,此人看我们报了警就躺在地上耍赖,称我们将其打伤,警察找来此人的家人,他的家人一来听此人说我们打他了,他的父亲部分青红皂白就将我妹妹的鼻骨打断了,当时的全部过程公安人员都在场,但是公安办案人员只拿了录音器材,并没有带摄像器材,我无奈只能用手机拍下妹妹被打伤的照片。
我想咨询一下律师朋友:
1、当时那种情况下公安人员有没有义务将此人的父亲逮捕?
2、就算当时没有抓人,是不是也应该限制其不得离开本县范围内多少天? 3、我妹妹现在已经拿到了法医诊断报告,是直接向公安机关提起申请抓人,还是得先到法院提出诉讼法院受理后由法院向公安机关下达将其逮捕归案的通知? 4、法院一般得多长时间才能受理此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