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继父因病卧床不起,其2个亲生儿子在父亲卧床时要求立遗嘱,继父叫上家里亲戚由其哥哥代笔,手中3套房子,2间店面,其中婚后购买的一套商品房约40平方米左右归其妻子所有,(也就是我亲生母亲)另2套房子及其店面给予2个儿子。
见证人与受益人均盖章签字,但遗嘱一式三份均由继父的哥哥保管,等继父走后,再分到各位受益人手里。
我想了解这份遗嘱是否存在法律效应,如果继父去世后,他们不承认遗嘱的内容,应该怎么办,而且在继父卧床时,其大儿子一直嚷嚷说要把所有房子卖掉,我想知道,他们是否有权利卖我母亲及继父婚后购买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