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楼上堆放易燃物是引起火灾的一个原因,因此可以以楼上业主为被告起诉。
今年过年期间我家楼上发生火灾,消防队灭火后造成我家房屋漏水非常严重,连带我家楼下也造成漏水,地板,墙面,家具,电器都遭水淋和浸泡。
起火时楼上无人在家,阳台首先起火,由于报警及灭火及时房屋内未起火,消防队进屋灭阳台的火导致大量水渗漏到楼下。
目前火灾原因不明,推测是外来烟火引燃阳台,楼上属于出租房,多方证实以及租客自己承认确实在阳台堆放易燃物品,例如货物纸箱,废弃纱窗等等。
我们通过居委会找房东协调赔偿事宜,楼上房东推卸责任,请问如果协调不能达成共识,需要诉诸法律的话,法律是不是支持赔偿,尺度如何,该怎么打?在线等指教,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