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公司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需明确装货义务不是贵司。北京王科峰律师010-59626828
2008年9月28日,我公司有货物(成卷的输送带)运往外地,与多次合作过的物流公司联系并说明了货物的名称及数量,谈妥每吨运费650元,次日装货等有关事宜达成口头协议。
次日装货过程中对方司机及负责的业务人员强烈要求将货物叠放(物流公司司机说还要装其他货物),我公司员工又要求将带子双排平放,但对方坚决不让,在我公司员工劝阻无效的情况下,按对方司机要求装货。
在此过程中,因输送带发生滑滚,将位于货车正后方的对方司机挤伤。
现在我公司想咨询的是,这种情况,我公司是否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