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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继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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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65365什么是编号?

宅基地继承问题

本人出生地为河南省荥阳,自幼父亲去世后迁至陕西省宝鸡市,房子一直由大姐居住使用,2009年大姐去世,现由大姐的三个儿子居住使用,我如何可通过法律渠道维护自己权益。

咨询者:fa171622河南
[咨询时间:2011-02-10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丁光华律师
[地区:河南-濮阳市
手机:13137357799
积分:33144
]
回答时间:2011-02-11 08:43
丁光华
可以通过法院解决
张高领律师
[地区:河南-郑州市
手机:15093101390
积分:363
]
回答时间:2011-02-11 22:36
张高领
你可以行使你的继承权,具体请来电或到律师所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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