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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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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65066什么是编号?

诈骗犯人

犯人在坐牢期间写自己挪用公款的证明,是否要加刑。

咨询者:fa171216江苏
[咨询时间:2011-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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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1
殷建伟律师
[地区:北京-丰台区
手机:13601210331
积分:1216
]
回答时间:2011-02-14 22:13
殷建伟
供出警方不掌握的犯罪事实,那么就新案查证属实后,进行判决,在这个新案的判决中,如果认定是犯人主动交代的,成立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如果是在侦查人员追问下,交代的,认为主动交代,酌情考虑可以从轻,但对新案要判刑,与前罪合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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