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一个熟人到我自己开的店里买东西,因为笔误少算了四千多元钱,当时只有我和11岁的儿子.17岁的女儿及买东西的那位熟人在场。
熟人前脚刚走没一会儿我突然发现帐算错了,于是我马上就给买东西的人打了一个电话告诉他,他也连连称是,并说第二天把钱补给我。
结果他一连几天都没来,我再到他家里去要他却矢口否认有这回事,拒不付账。
请问这位买主的行为是否构成违法?我是否可以依法要回那四千多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