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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心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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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64245什么是编号?

我的心病

尊敬的律师:我与老公于07年4月相识,六月一起选房并全额交付房款。

因不了解政策,购房合同只属了老公的名字。因不了解政策,购房合同只属了老公的名字08年8月8日办理结婚证,09年办理房产证时,发证机关拒绝了填写双方姓名的请求,要求以购房合同上的名字为准,并说房子与我毫无关系。

现在我们夫妻愿意将房产证上改为两个名字(增加我的姓名)。

不知要办什么手续,是否要缴纳高额费用。不知要办什么手续,是否要缴纳高额费用住房是头等大事,我购房装修投入近20万,都是我工作后辛苦积攒所得,万没想到这个“家”竟与我无关,很委屈不安!!恳请您帮我,我只想让法律承认这个房子是我们夫妻共有!!

顺祝新年好!

咨询者:fa170123湖北
[咨询时间:2011-02-07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陈胜法律师
[地区:江苏-徐州市
手机:13685112638
积分:55548
]
回答时间:2011-02-08 08:24
陈胜法
可以变更,想变更就不要想费用多少,也不会有多少。
曾能武律师
[地区:湖北-武汉市
手机:13886150830
积分:3003
]
回答时间:2011-02-08 12:09
曾能武
你们双方可以书面约定该房屋为你们共同财产,最好到房管局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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