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判决解除双方同居关系,并对同居期间所得财产和子女抚养问题作出处理,不应在判决主文中责令双方补办结婚登记。
符合《婚姻法》的结合条件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诉讼终结前,经调解双方自愿补办妥结婚登记的,应予准许,可按离婚案件调解和好结案。
符合《婚姻法》的结合条件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诉讼终结前,经调解双方自愿补办妥结婚登记的,应予准许,可按离婚案件调解和好结案。
我是河南焦作人,我与我爱人的是通过熟人办理的结婚证。
那是十年前的事,当时由于经济原因找熟人可以少掏200多元,我们把合影照 、130多元钱和身份证及户口,本交给第三人。
我们没有亲自到现场。我们没有亲自到现场十年后我们发生矛盾闹离婚对方竟说结婚证是假的,我们是同居关系,我找到民政部门求证得到结婚证是真的的答复。
可是我又担心对方为了达到让我少分财产又在结婚证上做文章,毕竟我们没有亲自到现场。
我该怎么办?我的婚姻有效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