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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主体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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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63812什么是编号?

涉税主体如何认定

一个没有承建资质的个人,挂靠有承建资质的公司,在挂靠协议上明确注明了:所有财务往来必须走公司账户;照章纳税等。但该个人没有履行挂靠协议:在以公司的名义承包了800余万元的工程施工近1年后,从没有将任何财务往来走公司账户;也从来没有纳过税。

请问:1、纳税主体是谁?2、税务局现在追查逃税,应该找谁(这个人还是被挂靠的公司)?3、是否构成逃税罪?4、这个人和被挂靠的公司这样做是否合法?

敬请指点,谢谢了先!!!!!!

咨询者:fa163951河北
[咨询时间:2011-02-06
悬赏分:
解答数:2]

最佳答案

王献锋律师
[地区:北京-丰台区
手机:
积分:5463
]
回答时间:2011-02-06 10:16
王献锋
1、纳税主体应当是公司。 2、对外的责任应当由公司承担。 3、逃税数额超过应缴税额的百分之二十且超过一万元的涉嫌犯罪。 4、这种挂靠是法律明令禁止的。
刑事辩护律师。

回答

1
陈胜法律师
[地区:江苏-徐州市
手机:13685112638
积分:55548
]
回答时间:2011-02-06 08:48
陈胜法
已经回答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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